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576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罪犯药品采购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15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00
四、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单位 |
109 | 伤湿止痛膏 | 7200 | 4片*45*1支 | 支 |
更正为: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单位 |
109 | 伤湿止痛膏 | 7200 | 4片*45*1支 | 片 |
2、原评标方法及标准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100分) | 保障供应及伴 随服务方案 | 40 | 根据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进行打分,服务内容承诺具体齐全,产品配置科学优越,规格参数详细,得 40 分;服务内容承诺较具体齐全,产品配置较科学优越,规格参数较详细,得 30 分;服务内容承诺齐全性一股,产品配置一般,规格参数详细性一股,得 20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服务承诺 | 30 | 对投标人各项服务质量指标的承诺(包含产品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承诺优越合理、措施有力,得30分,承诺较优越、较合理、措施较有力,得20分,承诺优越性一般、措施一般,得10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体系 | 12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通过年度审验的,每提供 1 项得 4分,最多得1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配送方案 | 18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横向比较进行打分:包括售后服务体系、保质期、退货换货等:方案合理、措施有力、售后服务承诺优越,得 18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较有力、售后服务承诺较完善,得 12 分;方案、措施、售后服务承诺有待完善的得 8 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 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
现更正为:
技术部分(100分) | 保障供应及伴 随服务方案 | 40 | 根据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进行打分,保障供应及伴随服务方案具体齐全,方案科学优越,规格参数详细,得 40 分;保障供应及伴随服务方案较具体齐全,方案较科学优越,规格参数较详细,得 30 分;方案齐全性一股,产品配置一般,规格参数详细性一股,得 20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服务承诺 | 30 | 对投标人各项服务质量指标的承诺(包含产品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承诺优越合理、措施有力,得30分,承诺较优越、较合理、措施较有力,得20分,承诺优越性一般、措施一般,得10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体系 | 12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通过年度审验的,每提供 1 项得 4分,最多得1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配送方案 | 18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综合评价进行打分:包括售后服务体系、保质期、退货换货等:方案合理、措施有力得 18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较有力得 12 分;方案、措施有待完善的得 8 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网岭监狱
地 址:湖南省网岭监狱
联系人:曾剑南 电话:138074157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人:蒋玲 邮编:410000
电 话:0731-85058982 传真:0731-85058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