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YPCG-2021-1)精神,经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产生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品种目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方式向省药械采购中心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二、要求: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不得无中生有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止。
四、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