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响应;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人如为药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药品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并同时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更正为:
2025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5年6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9-2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531-816568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20层2004室
联系人:孟工
电话:0531-5569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