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删除原公开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附表一:廉江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服务项目”序号7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参数性质中的“★”号标识。
2、原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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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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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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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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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 (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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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 1、具有中药相关专业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具有中药学专业执业药士资格的人员,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的得分,且须提供相关证书及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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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测能力(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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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本项目药品品种目录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占品种比例最高的生产企业)的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国家实验室认证得10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CNAS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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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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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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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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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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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 (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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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 1、具有中药相关专业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具有中药学专业执业药士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的得分,且须提供相关证书及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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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测能力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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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本项目药品品种目录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占品种比例最高的生产企业)的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国家实验室认证得4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CNAS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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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增加技术部分评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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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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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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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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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供货能力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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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药品清单拟投产品通过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若产品在广东省以外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则其销往省份须包含广东省)数量进行评审: 拟投产品通过备案数量≧365个得6分;365个>拟投产品通过备案数量≧320个得4分;320个>拟投产品通过备案数量≧275个得2分;275个>拟投产品通过备案数量不得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拟投标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品种及对应备案号清单(广东省内企业产品提供上市备案号,广东省外企业产品提供跨省备案号,清单格式自拟)、以及对应品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号查询截图(广东省外企业产品截图还需能体现其销往省份须包含广东省)。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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