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各省属医院,芜湖市药管中心:
为规范低价药品采购和保障及时供应,便于各级医疗机构了解低价药品在我省交易价格信息、合理确定成交价格。经研究,我中心将定期公布低价药品在省医药采购平台交易价格信息等情况,相关事宜如下:
一、公布范围。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且在省医药采购平台近3个月内有交易记录的全部低价药品。
二、公布形式。我中心将统计各低价药品在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实际交易价格的平均数和中位数,相关结果在省医药采购平台公布,医疗机构可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查看。
三、公布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予以公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