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地点:盘龙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药剂科
(9)投标文件:请报名成功后及时按招标要求、投标书编写要求自行编写投标文件,避免因医院通知时间与招标时间相隔较短而无法完成编写。投标书确保密封后谈判现场提交。
(10)谈判时间:待药剂科另行通知
(11)谈判地点:医院门诊六楼小会议室(更换地点另行通知)
(12)联 系 人:陈馨
联系电话:0871-63210320
二、招标要求
1、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比选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2年3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申请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药品卫生和药品安全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声明函);
(6)比选申请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未因药品质量安全而受到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药监局出示无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或提供比选申请人承诺书);
(7)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8)比选申请人所供应的药品各品种按云南省政策要求需执行两票制,提供承诺书;
(9)比选申请人须是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具有配送资格的企业,具备昆明本地区配送能力,拥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本地办公场所和仓库(提供证明材料);
(10)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图);比选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11)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及近 一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违纪情况(提供承诺函);
(12)比选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已与盘龙区人民医院王旗营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有配送协议的公司(只签订集采药品的除外)不参与本次投标。
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提供配送药品目录(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情况等);
4、提供能够保证针对此次配送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证明情况;
5、提供针对此次配送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方案。
6、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加分项,如果本公司有三年内类似的合作项目,可提供相关证明,如合同、发货单、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一个有效的证明可得到相应的分值,上限为五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