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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骨伤医院】四川省成都骨伤医院西药、中成药供应商比选项目

所属项目:四川省成都骨伤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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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院拟对“成都骨伤医院西药、中成药供应商比选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DGS-2024-17号

  二、项目名称:成都骨伤医院西药、中成药供应商比选项目

  三、项目简介:通过比选,选取1家供应商进行采购。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药品规范认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六)企业、法人及委托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

  (七)配送企业供应品种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

  (八)采购的西药(含中成药)全部品种须10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下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且经营品种齐全,具备国家集采品种、国家谈判品种的配送资格。

  (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中午11:30止(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骨伤医院行政5楼设备科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2.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法人对经办人的授权书原件;

  2.3.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09:00—2024年8月16日下午15:00截止(如有特殊情况另发通知);

  递交地址:成都骨伤医院行政5楼设备科。

  九、比选申请文件制作要求:

  (一)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4)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二)比选申请文件制作及密封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封上应写明:①采购人名称;②比选编号。比选申请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

  (2)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识: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3)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应如实填报,并在签署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文件使用打印、复印或用钢笔书写,除数字和序号外,全部使用中文,文字应通顺清晰,更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比选申请报价表如实填写和盖章。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开启其比选申请文件并予以退还:

  ①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

  ②比选申请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③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携带有效身份证的;

  ④比选申请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十、评审

  1、评审工作由采购人组建的比选评审小组负责。

  2、比选评审小组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高低推荐中选候选人。

  3、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条款:

  ⑴ 未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

  ⑵ 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制作比选申请文件的;

  ⑷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的;

  ⑸ 对比选文件未作实质性应答的。

  4、评审情况公告:评审结果等将在医院公告栏及医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十一、确定中选人

  经公示无异议,比选人将确定1名中选人。若中选人放弃中选、或提出书面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将依次从候选人中补齐中选人。如果出现并列的情况,比选人有权自行从中确定中选人,其他比选申请人不得有异议。

  十二、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比选人与中选人按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有关内容洽谈并签订合同。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骨伤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石老师

  联系方式:028-87765762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90号

成都骨伤医院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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