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及合理用药要求,做好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服务工作,规范药品采购秩序,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经研究现启动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工作,凡本省有意向的符合资质的药品配送企业可参加报名遴选,并报送相关材料、接受资质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企业应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
(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为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
1、公司申请报告;
2、药品年销售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度纳税报表为准),本县药品经营企业除外;
3、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仓储及冷链设施设备,仓储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中冷藏库不小于50平方米;
4、具有覆盖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有配送车辆;
5、具备能实现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时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能提供药品购销电子订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
6、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有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
7、企业诚信记录良好,由企业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明,证明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行为。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取消入围资格;
8、保证及时供应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在收到中标生产企业通知后,能保证一般药品72小时以内送达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急用药品8小时以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9、药品配送到单位,能及时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单证及票据
二、报送材料
参与遴选的配送企业提供有效期在二年内的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 《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经营企业质量体系调查表,印章式样备案表,销售单样票,发票样票,开票信息表,2018年度报告(企业年报信息),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药品配送授权书(附执行“两票制”产品目录表),医药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为医药代表近一年内交纳养老保险单和发工资表等复印件。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24日
四、报名地点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县审计局二楼 祁东县玉合街道办莲花西路892号)。联系人:局医疗价格服务管理股,张医生
五、遴选认定
县基层医疗机构遴选药品配送企业领导小组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企业进行计分和实地考察,考核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配送企业,并将遴选结果进行挂网公示无异议后,县医疗保障局将下发文件确认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