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自12月9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恢复现场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建立的业务办理、咨询群即日解散。具体安排如下。
一、倡导线上无接触办理
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倡导通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药品和医用耗材相关业务,查询办事指南、办理进度以及办理结果。
二、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确需现场办理的,请办事人员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做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业务资料受理 0471-4908295
药品采购业务 0471-4908224
耗材采购业务 0471-4930595
信息系统业务 0471-4967106
集采结算业务 0471-4919513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