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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采购】军队采购网药品采购意向公告

所属项目:2023年军队药品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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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采购Spet—CT开展业务所需4种药品:

1、高锝酸钠注射液

2  锝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

3、锝喷替酸盐注射液

4、锝甲氧异腈注射液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要求

(一)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的网站截图;

8.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站截图;

9.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10.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

11.最近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汇款或缴纳凭证和最近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保汇款或缴纳凭证;

12.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注:资料如存在其他语言书写的情况,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申领文件提供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依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4756402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老师

办公电话:029-84756028

二〇二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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