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测报告现按照《关于抽验不合格的中标药品处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招办【2012】2号),恢复符合规定的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味双解口服液和黑龙江迪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鹿瓜多肽等5个药品的采购资格,详见下表。
药品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包装 | 单位 | 包装方式 | 生产企业 |
九味双解口服液 | 合剂 | 10ml×12支/盒 | 盒 | 棕色玻璃瓶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九味双解口服液 | 合剂 | 10ml×10支/盒 | 盒 | 棕色玻璃瓶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九味双解口服液 | 合剂 | 140ml/盒 | 盒 | 棕色玻璃瓶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用鹿瓜多肽 | 注射剂 | 8mg*10瓶/盒 | 盒 | 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 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 |
注射用鹿瓜多肽 | 注射用无菌粉末 | 8mg*5支/盒 | 盒 | 西林瓶 | 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