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证书复印件)。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900,000.00元;
2、采购计划编号:51011524210200007480[2024]01341;
3、采购品目:A07022799其他颗粒剂;
4、支付约定:采购人结合每月采购清单按月据实结算费用,次月30号前由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10日内支付上月费用;
5、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8272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