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本项目采购包1最高限价:493987.82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392344.64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西充县财政局。联系科室:西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6863878,联系地址:西充县南台街道办南田路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省、市及西充县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6.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