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六省二区”联盟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医药企业已在规定时限完成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信息申报。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按标准格式文本提出,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申诉质疑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日
申诉质疑受理邮箱:hljypcg@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电 话:0451-87220791/87220792/87220728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1.《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申报信息结果汇总表》
2.标准格式文本《法人代表授权书》《申诉(质疑)函》
3.申诉情况表
4.质疑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