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床需求,我院计划引进中药配方颗粒供临床使用。由于该项目为我院首次引进,为确保引进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规范采购流程,经医院研究,决定对有供应中药配方颗粒能力的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公开遴选,做到遴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定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10日开展对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的遴选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项目:贵州省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
遴选方式:院内公开遴选。
遴选通知公示时间:2021 年 2月4日-2021年2月10日
遴选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山东路83号
一、总体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愿意承担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业务,符合黔医保发【2020】72号文件要求的的配送企业,满足下述资格要求(详见配送企业要求)(以下统称为“配送企业”)均可参与报名。
(二)配送企业资格要求
1. 药品配送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配送产品的生产企业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配方颗粒。
2. 配送企业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3. 配送企业必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资质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方颗粒的行为。
4. 配送企业应具有国家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批文或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批文。
5. 配送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6. 配送企业应具较大规模、实力和配送服务保障能力,同时具有配送中药配方颗粒资质及配送能力;能按医院采购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在48小时内配送药品至贵州省人民医院;急需品种4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
7. 配送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经营违法、违章等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等记录和诉讼。
8. 配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报名。
二、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报名时间:配送企业须在2021年2月10日内完成基本信息的资料上交审核,资料请交至贵州省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负一楼药库袁老师处,资料清单如下:
1.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3.《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 资格要求提到的对应证明材料。
5. 配送企业的全部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目录表(含规格等内容)。
6. 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7. 已完成类似项目简况及业绩情况。
1—3条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4—7条密封装订。
(二)所有资料均应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配送企业鲜章,否则视为无效,逾期不予受理,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
(三)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921908
联系人:袁老师
地址:贵州省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负一楼药库
贵州省人民医院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