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配送企业:
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106号)要求,已经完成“汕尾市药品集中采购项目”配送企业报名、公示工作。公示期间共收到2家配送企业申诉材料,经汕尾医疗保障局审议,现将配送企业报名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汕尾上线品种配送企业报名结果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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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