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2014年全省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支持邮政企业加入药品配送领域”的改革要求以及《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办法》的精神,鉴于由福建省邮政公司出资控股组建的中邮恒泰药业有限公司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通过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其作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与已取得10家基本药物配送资质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若有异议,请向监督组(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九楼,投诉电话:0591-87304952)反映。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