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说明:★1、说明1:投标人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名称}按照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中 序号1采购清单及最高单价限价 一栏的“药品名称”逐项填写。2、说明2:为方便评审,要求同一制造商的药品填写在一栏内,且需要加上表格内该药品的序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电子签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电子签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中心卫生院(成都市温江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和正街54号
联系方式:028-82772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028-85179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85179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