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卫药政【2017】34号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度大庆市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联合议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8所市级医院直接挂网药品销售价格进行比对分析,经组织专家召开联合议价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根据价格联动机制,按照黑龙江省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七省最低价的原则,所有议价药品执行黑龙江省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最低价。
2、不能执行最低价、价格上涨、购买困难的药品,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报市卫生计生委申请联合议价,由议价联合工作组联合议价后,统一采购。
3、目前临床急需、采购困难的急抢救药品经医院药事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暂时执行市场价,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卫计委备案。
4、各医疗机构经网上议价平台确认价格后,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高于平台最低价格购买的药品汇总后上报卫计委备案,同时与配送商及时签订本年度药品采购合同。
大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议价工作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