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脑科医院医联体议价成交目录 信息来源: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6日 所属项目: 2016年广西脑科医院联合议价体标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桂卫发〔2015〕39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广西脑科医院联合议价体直接挂网药品目录议价工作,制定广西脑科医院联合议价体直接挂网药品入围及议价规则如下: 一、议价规则 (一)议价目的是为了保证药品价格基本稳定、临床用药的需求和延续性,选择质量好,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品种,不一味追求最低价,也不是为了淘汰品种。本次只对本议价联合体遴选的药品目录品种进行议价。 (二)对拟入围的药品品种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广西2010年中标价或不能高于平台上公布的五省(安徽、山东、江西、吉林、海南)最新招标入围均价。 (三)医疗机构必备药品、紧缺药品,由于生产厂家少,原料紧缺或者生产工艺大幅提升的,原则上结合厂家初始报价和实际成交价确定价格。 (四)如议价过程中发现有恶意报价的品种则直接不予议价。 (五)对于确认入围的品种,如发现该品种价格有明显高于其他区域同品种价格的,本议价体有权要求该生产企业进行纠正,否则将取消入围资格。 (六)对于多次参与广西招标,已经屡次降价的品种,原则上可以考虑少降或不降。 (七)针对无任何参考价或者无广西2010年中标价的药品可视为新品种,原则上可按照厂家初始报价降幅范围在1%-10%之间确定价格。 二、入围规则 1、如果本议价体选择的企业第一轮报价低于或等于平台上公布的五省均价、广西2010年中标价二者的最低值,直接确认入围。 2、如果本议价体选择的企业第一轮报价高于上述二者的低值由专家组重新给出建议价。 3、企业根据本议价体建议价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符合专家组给出的建议价的便确认入围。 4、如果无议价参考价的品种,由专家组根据同类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制定建议价,企业第二轮报价符合本议价体专家组给出的建议价便确认入围。 广西脑科医院议价体采购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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