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2018年度江西省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公示近期药品集中采购增补报名审核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3日,具体产品审核结果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及非上班时间除外),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一科。
二、增补报名产品的处理
1.不纳入挂网采购的产品。包括:麻精毒放类药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双信封”公开招标目录内的药品和已纳入挂网采购的重复报名的产品,以及纳入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的产品。
2.纳入挂网采购的产品。除上述产品以外的其他增补报名的产品均纳入挂网采购。
电话:0791-8813080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39号510室。
附件: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增补报名审核结果(第十四批)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