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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2018年湖北省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2018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

发布时间: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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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恩施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二次)

项目编号:CSJ-SCC-2018-42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谌佳莹/彭付江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06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恩施市中心医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航空大道234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 0718-82385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谌佳莹/彭付江 027-87320607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恩施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SJ-SCC-2018-426-2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二次)

2.2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人民币60万元;招单价,按需配送。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于2018年12月18日9:00时整进行了首次公开招标采购,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已作废标处理,现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本项目为1个项目包,具体情况见下表。项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要求、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及采购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遴选家数 招标周期
1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二次) 1家 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按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取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招标单位试用有效的批复文件。

3.3投标人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能够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

3.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网页查询结果)。

3.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6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药品生产或经营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记录截图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以上资料留存盖鲜章的复印件)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六、公告期限: 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11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中北路办事处评标室。

九、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交纳账户: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3202 0160 1920 0197 689

行          号: 1025 2100 0669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黄鹤楼支行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中心医院

详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航空大道234号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方式:0718-8238532

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地铁四号线楚河汉街C出口知音广场2号门)

联 系 人:谌佳莹/彭付江

联系方式:027-87320607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按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取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招标单位试用有效的批复文件。3投标人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能够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网页查询结果)。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6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11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中北路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11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中北路办事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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