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切实保障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工作有序运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药品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等)、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
二、遴选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2023年-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服务须在法定营业范围内;
7.申请人在供应采购目录中有关毒麻、易制毒、动物保护等药品时,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开户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公司开票资料;
7.质量保证协议书;
8.药品、医用耗材报价表;
9.“两票制”实施承诺书;
10.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
11.购销合同。
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一式三份,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四、采购方式要求
西药(含中成药)全部品种须100%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
五、报名详情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五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医院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供应商资质能力、服务方案、业绩及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供应商。)
(二)报名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中营路2号宾阳县黎塘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
蒙主任:0771-8212449
宾阳县黎塘中心卫生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