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保障临床用药,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拟将部分药品按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其他议价联合体议定的挂网价格纳入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采购目录,并于2021年5月19至5月21日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了公示,申(投)诉处理工作已完成,处理结果已通过企业申(投)诉邮箱回复,请相关企业查看。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增加部分直接挂网药品目录(详见附件)。
二、新增企业挂网药品执行时间从2021年6月4日开始执行。
三、其他要求
1.采购周期内,以上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2.生产企业及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在合同采购周期内按照议定价格持续、足量供应药品。采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否则,将暂停生产企业所有药品在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的销售。
联系电话:0854-8310056
附件: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增加部分直接挂网药品目录
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
2021年6月3日
附件: 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增加部分直接挂网药品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