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临床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医院将对政府未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类别
招标类别: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应标产品必须是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允许在临床上使用的合格中药配方颗粒。
3、投标人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4、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5、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发放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崇左市人民医院药学部药品供应科(门诊楼四楼)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12:00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左市人民医院监察室(门诊五楼室)
六、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 15:00
七、招标地点: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0771-7835176
联系地点:崇左市人民医院药学部(门诊楼四楼)
投诉方式:崇左市人民医院监察室(门诊楼五楼)0771-7833055
崇左市人民医院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