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注:①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视为满足资格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②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一般资格要求佐证材料(需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殊资格要求佐证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一般资格要求及佐证材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③以上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所有企业均可投标。
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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