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包件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2210200001736[2022]00270;2、预算金额:170万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11药品类;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成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四川天府新区兴隆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正街31号
联系方式:028-85615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85353312-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28-8535331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