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有序推进安徽省药品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现开展关联企业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同分组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均需作为关联企业进行申报。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间接控股超过50%等情形;
2.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中国医药工业统计年报》综合册中“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隶属关系后注”确认的企业关系的情形(有相关文件证明企业间关系已改变的情况除外);
3.企业之间就该品种存在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责任人(境内代理人)关系的情形;
4.企业将该品种委托其他企业生产,该受委托生产企业与该品种其他申报企业存在上述1/2/3列明的关系的情形;
5.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委托同一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情形。
二、申报内容
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企业,实际申报企业数计为1家。涉及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作出承诺,授权其中一家企业为代表进行联合申报,由授权代表企业填报《关联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2026年7月6日-8日17:00。
四、相关要求
相关企业请在申报期内将加盖所有相关关联企业公章的《关联企业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hfsybjzcc@163.com(邮件标题:“安徽省药品带量联动采购关联企业申报+企业简称”),申报时限以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企业对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负责。如因企业未按照要求申报,导致后期未能中选等不利结果的,相关责任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551-63531033
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