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1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创新药和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2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短缺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3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23日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盐医保发【2019】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