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改重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桂卫发〔2015〕39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梧州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梧州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英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周 雄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
副组长:李 论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廖毅敏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伊春 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局局长
组 员:陈东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楚俊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区健玲 市物价局副局长
黄钊培 苍梧县医改办主任
甘 梅 岑溪市医改办主任
周 战 藤县医改办主任
刘 颖 蒙山县医改办主任
严旭泉 万秀区医改办主任
陈仲鑫 长洲区医改办主任
李 高 龙圩区医改办主任
黄江允 苍梧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赖建乔 岑溪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麦永传 藤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陆荣建 蒙山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甘柏松 万秀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于建荣 长洲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程栋威 龙圩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黄志红 市工人医院院长
叶少武 市人民医院院长
黄云旗 市红十字会医院院长
罗世东 市中医医院院长
罗 莹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以市为单位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主任李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盛侃、黄芳、梁伟坤同志担任。办公室从各医疗机构抽调管理、药学、统计人员,负责药品带量集中采购工作的数据统计、信息发布、文件编写,协助其他工作小组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二、成立梧州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马洪熹 市卫生计生委党办负责人
副组长:陈伊春 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局局长
成 员:黄楚俊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区健玲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毅玲市社保局副局长
容桃朝 市医改办科长
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监督小组(简称监督组),负责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受理有关质疑、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并查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整个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以权谋私和商业贿赂行为。
三、成立梧州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遴选专家库
由各医疗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医疗、药学等专家,形成专家库。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负责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遴选分析,为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四、成立梧州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议价专家库
由各医疗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医疗、药学、管理等专家,形成专家库。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负责与药品生产供应企业进行网上议价,确定成交价格。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梧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委员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