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配方颗粒采购及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如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以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配方颗粒采购及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含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含中药配方颗粒),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开标解密时长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招标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328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