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岳池县中医医院
地址:岳池县丝绸路2号
联系方式:0826-5681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晶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池县站前大道文创公园5栋2-5“岳池政务中心对面2楼”
联系方式:0826-5238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826-523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