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药品价格风险处置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云南省国家集采第二、第三(部分)和第四批协议期满续约的中选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云南省国家集采第二、第三(部分)和第四批协议期满续约的中选药品,在我省中选价格高于同通用名我省最低接续价3倍以上的(详见附件),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药品招标管理>>药品动态调整>>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进行降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操作的,转为备选产品;降价情况将报告省医保部门,并按医保部门要求标识颜色。
联系电话:0871-63606934、68313372、6535787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