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医疗机构,驻甘部队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陕联盟2021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21〕49号)工作安排,以及我省参与广东省牵头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联盟工作要求,需填报甘陕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广东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年度预采购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量范围
(一)医疗机构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甘部队医疗机构都应参加报量工作,对照2020年度历史采购量如实填报年度预采购量。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填报。
(二)药品范围。包括甘陕联盟2021年度集中带量采购药品48个品种(目录见附件),广东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部分药品47个品种(目录见系统)。
二、报量方式
医疗机构通过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结算监测系统)自行填报。
三、报量流程
(一)医疗机构登录结算监测系统后,通过【报量管理】->【预采购量申报】模块,对照历史采购量和年度采购需求填报年度预采购量(制剂量),上传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预采购量填报承诺函》,填报完成后进行提交上报。
(二)各级医保部门逐级审核医疗机构上报的预采购量数据后,上报省医保局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完成此次报量工作,协议期内不再调整报量数据。
四、注意事项
(一)甘陕联盟2021年度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按照通用名进行报量,医疗机构对照采购主规格和可报量规格,结合医保支付限制和我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政策进行报量,报量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
(二)广东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部分药品按照生产厂家进行报量,医疗机构可按照意向生产厂家分别报量,中选结果产生后的约定采购量以广东联盟采购文件规则为准。
(三)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5日15:00,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8:00,逾期未填报的无法进行补报。各市州统筹区自行安排统筹区内医保部门数据审核上报时间节点,并于6月23日18:00前提交上报省医保局。
(三)系统以医疗机构2020年度采购量设置了20%的增降幅阈值,医疗机构在填报数据时对达到阈值的数据应仔细核对并填写说明,各级医保部门要及时督促医疗机构报量并认真审核,避免误报漏报。
附件:甘陕联盟2021年度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目录
联系人:价采处:马世全 0931-8127135
工程师:毛 工 13966696749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