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安排,我们采集了前8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除胰岛素外)在各联盟地区中选企业正在执行的价格,若同一家企业有多个价格正在执行的,则取其低值。现将数据采集结果予以公示。
请相关企业登录江苏省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j.jszwfw.gov.cn,以下简称“系统”),点击“药品招采管理”-“带量采购管理”-“国家带量采购管理”,选择“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到期接续”,进入“国采接续品种价格信息公示”菜单,查看公示情况。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系统内点击“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选择带量采购类型,点击“国采接续品种价格信息公示”项目,下载《国采接续药品信息反馈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后的价格将结合国际价格、互联网药店价格以及同类品种等信息,在接续采购相关测算和询价报价中应用。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1日24时。
联系电话:0371-69698043
平台技术电话:025-83290279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