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医药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42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第二年采购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止。请各相关采购平台组织采购各方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医保局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加强采购使用进度的监测监管。相关工作要求请按29号文执行。
各医疗机构在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根据职能范围分别向我局和市医保中心反映。
市医保局联系人:何泳君,联系电话:0758-2322982,政务邮箱:sybj_jgzck@zhaoqing.gov.cn。
中心联系人:莫思敏、凌凤姿;联系电话:0758-2108856;
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