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我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对码功能已经上线,现就做好国家医保编码的对码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码范围
所有在平台挂网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不含未取得医保代码的检测试剂),均需进行对码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已对码的产品,请核实系统内产品国家医保代码的准确性。
2.未对码或未正确对码的产品,请对比国家医疗保障局编制的药品医用耗材信息表,查找与挂网药品医用耗材相同的产品信息,选择对应的国家医保代码进行对码。
三、操作方法
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药品/耗材交易结算”页面的“产品对码”菜单,对已挂网的目录,点击“对码”按钮,再点击“选择药品/选择耗材”,选择与挂网产品一致的产品代码进行对码。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对码工作,尽快完成对码工作,保证对码准确性。如因对码不认真、不细致导致的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2. 如在“产品目录查询”页面查询不到数据,请清除查询条件“生产企业/注册证号”中默认的数据,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再次检索。
3. 如未查找到本企业挂网产品的医保编码,请及时去“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https://code.nhsa.gov.cn/)申请国家药品医用耗材统一医保代码。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91-88130800(药品),88102300(医用耗材)。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91-88116823 ,0791-88150577。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