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HH24-ZH1ZFGW-192-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和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合同包1、合同包2的《二、项目其他商务要求》中第2点原描述为:
2.投标人应当具有稳定的生产能力,应当自有中药饮片生产厂或者与中药饮片生产厂有稳定合作关系,需自有中药材种植基地或者与第三方合作共建中药材种植基地,能保证供货稳定。
现更正为:
2.投标人应当具有产品原材料优选把控能力,需自有中药材种植基地或者与第三方合作共建中药材种植基地,能保证供货稳定。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合同包1、合同包2的《商务评分细则》中第2点“生产能力及产品原材料优选把控能力”的评分细则原描述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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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及产品原材料优选把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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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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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具有的中药饮片生产厂和中药材种植基地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满分10分:
1.投标人自有中药饮片生产厂的或投标人与中药饮片生产厂合作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小项满分5分。
2.投标人自有中药材种植基地的或投标人与第三方合作共建中药材种植基地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小项满分5分。
注:
1.自有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产权人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合作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作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作合同/协议的乙方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3.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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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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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原材料优选把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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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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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具有的中药材种植基地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满分10分:
投标人自有中药材种植基地的或投标人与第三方合作共建中药材种植基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10分。
注:
1.自有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1)如所用场地为自有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产权人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如所用场地为租赁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2)提供场地的相关图片,并同时附上场地用途的文字性说明,或者附上产权证中或者租赁合同中载明的场地用途;
2.合作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作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作合同/协议的乙方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3.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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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原描述为: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原描述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现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公告)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公告)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琴路3366号
联系方式:0756-2310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姚若尘(项目咨询)0756-2882701、梁倩盈(招标文件领购咨询)0756-2882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若尘(项目咨询)、梁倩盈(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电 话: 0756-2882701(项目咨询)、0756-288270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