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供应商中标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供应商中标后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告)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4)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应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饮片)(投标文件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饮片)(投标文件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既是生产企业也是代理经销商,则应当同时提供以上两个有效期内的证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人民医院
地 址:茂名市为民路101号
联系方式:0668-2922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62/861 hlzb03@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逸明、黄金韵、陈昊俊、郑名洪、杨立敏、罗坚
电 话:020-83172166-862/861 hlzb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