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文件要求,为响应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国家战略,依据《关于抓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落实的通知》(赣卫体改字〔2024〕1号)以及《信丰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信办字〔2024〕12号)相关要求,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以下简称“总院”)决定对部分自主线下议价药品进行集中、公开招标议价采购。现公开诚邀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议价药品目录
线下议价药品品种详见附件1《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自主线下议价药品目录》。
二、招标议价资质要求
(一)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的药品生产企业(包含已在该平台备案的相关企业)均可参与,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失去报名资格:
1.在全国司法机关违法犯罪查询系统中,企业及有关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在参加此次议价采购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被监管部门发布存在产品质量严重不良事件的;
4.提供虚假资料并被核实的。
(二)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报名者需持有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非法人的还需持有经营企业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
(三)药品注册证件完备,且药品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持续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分包履约。
三、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采用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各供应商须将报名材料准备齐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本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以PDF原件扫描件形式通过邮件发送:xfxwsjkzyy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起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8日)。
(三)联系人
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药事部 王明滔:18979739787
(四)议价时间
总院药品自主线下议价时间定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09时开始,请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企业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一小时到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药事部(信丰县阳明南路295号)签到,未按时签到视为弃权。
四、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非三证合一企业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等;
(三)药品产品注册证;
(四)药品质量标准证明(包括药品检验报告,证明药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或合同;
(五)药品产品说明书,提供详细的药品信息,包括药效、用法、剂量、注意事项等;
(六)报名企业谈判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填写好此次药品议价品种的首轮报价表(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格且不高于信丰县内之前的供货价格),PDF版加盖公司公章;线上报名时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版DOCX文档形式)和PDF版。报价表样表详见附件2《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议价药品报价表》。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评审。
五、谈判方式
根据议价药品目录,以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等为基础,供货方议价主体就入围产品进行三轮报价(含报名首轮报价),议价主体双方现场谈判且由供货方议价主体现场两轮报价,每轮报价均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最终确定中选企业。
六、结果确认
谈判结束后,经总院药品线下议价谈判专家组现场确认中选产品后,总院将适时公示谈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选企业进入采购程序,由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组织中选企业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中选企业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总院负责监督各院区、中心及分院采购情况。如对公示有异议,提出异议的企业需现场填写并提交纸质异议说明,以供总院核验和处理。
七、附则
(一)报名信息必须真实且产品名称与注册证相符,具体资格审核结果另行通知。
(二)企业以最小竞价单位(支/盒等)进行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如遇国家政策(如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省联盟集中采购等)调整,按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