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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季度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3年海南省免疫规划疫苗的采

发布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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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琼疾控便函〔2024〕54号
各疫苗生产企业,相关疫苗代理商:
为了进一步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对疾病预防的需求,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我中心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季度次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增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
按照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和省政务中心《关于印发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疾控(2021〕51号)要求,符合上市条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规定的申请流程,可增补更新进《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
二、增补条件及方式
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疫苗,由该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向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疾控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省疾控中心按材料申报要求组织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采购平台。省采购平台收到省疾控中心确认信息,并通过省采购平台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相关疫苗品种增补进《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省疾控中心及时向省疾控局报备备案。

三、增补资质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一式三份)

(一)增补申请函(内容自拟);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药品注册证书(含说明书);

(五)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六)品种报价(以元为单位);

(七)拟在海南首次入围的新品种,提供价格制定依据说明。已在别的省份入围的品种,提供在3个周边省份已经中标的价格证明(网上价格截图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境外疫苗厂商,需提供在我国境内指定的一家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进口);

(十)进口疫苗需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十一)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文件、不良反应处理情况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并公证),并逐页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齐全。

四、其他
(一)本次增补报价不包含疫苗储运费。
(二)请有增补品种需求的企业,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增补材料交至省疾控中心办公室。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委会S201灵文加线168号。
联系人:潘碧雨:0898-65315782。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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