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T-21-11019
项目名称:新冠疫情第六批防疫药品(西药、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预算金额:6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新冠疫情第六批防疫药品(西药、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包件一:新冠疫情第六批防疫药品(西药)采购
包件二: 新冠疫情第六批防疫药品(中成药)采购
包件三:新冠疫情第六批防疫药品(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2、招标编号:MT-21-11019
项目基本概况:此项目采购主要为加大援外医疗队防疫物资配备保障力度,协助受援国应对疫情,计划为援几内亚等58支医疗队组织实施采购第六批防疫药品(西药、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招标人将优先从“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阳光平台”)采购所需药品,由各包件中标人提供药品的采购及配送服务,并按招标人要求配合提供相关产品的中外文翻译材料及进出口相关资料。(采购药品详见各包件:新冠疫情第六批防疫药品采购清单,清单中数量为含储备的预估数量,因不排除各国医疗队紧急增补或其他应急情况,药品种类及数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物资为准,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
投标人对该项目采购清单内的所有药品必须全部报价,不得有选择的对其中部分药品进行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包件一:本包件为确定新冠疫情第六批防疫药品(西药)采购供应商
包件二:本包件为确定新冠疫情第六批防疫药品(中成药)采购供应商
包件三:本包件为确定新冠疫情第六批防疫药品(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供应商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以任选包件进行报名及投标。
3、预算金额:人民币6900000元(包件一:4550000元;包件二:1550000元;包件三:800000元)
4、服务时间: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完成交付验收,如遇紧急增补需求,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天内完成交付验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此次项目执行结束)
5、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4)应符合国家药监局有关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的相关规定(包件三须满足);5)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6)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7)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方式:代理公司现场领取(需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的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包件一、包件二需要);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凭证,非缴费通知单);
6、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凭证,非缴费通知单);
7、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二)、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格式为Word或PDF形式)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物资供应站)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638号
联系方式:范老师 021-59920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联系方式:张欢、朱亮 021-52868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欢、朱亮
电 话: 021-5286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