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2019﹞18号)、省医保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19﹞63号)和省医保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医保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湖北)同通用名下非中选品种(以下简称非中选品种)自主降价和医保支付标准调整公示期间的申(投)诉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中选品种涉及的相关企业登陆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药品采购准入系统”中“信息公示”模块进行“接受”和“拒绝”的确认。对挂网价格信息进行了“拒绝”确认的品种,暂停挂网。
二、对涉及申投诉的非中选品种,相关企业须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操作。
三、确认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5月17日。5月17日24:00关闭系统,逾期未进行确认操作的,视同“接受”确认。
联系人:张鲁(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27-87267167
刘老师(操作技术) 联系电话:027-8726718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