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为规范在线结算支付管理,确保系统准确展示支付信息,现将完善线下结算手续要求明确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时限
(一)受理范围
采购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的药品订单(已线下结算)。
(二)受理时限
请医疗机构于2026年5月31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提交申投诉材料,说明要将已线下结算的药品订单支付信息回填到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线下回填)。逾期提交的,概不受理。
二、操作流程
(一)准备线下回填说明材料
请医疗机构按以下要求填写《医疗机构线下回填说明(模板)》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说明内容应包含:
1.医疗机构完整名称及已线下结算情况;
2.按不同配送企业分别创建用于线下回填的支付订单(以下简称回填订单)编号;
3.选择处理线下回填的监管账户银行(仅限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
(二)协调配送企业出具确认函
请医疗机构填写后联系对应配送企业,企业核对无误后填写《配送企业线下回填确认(模板)》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三)提交申投诉材料
请医疗机构将上述两项模板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登录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选择“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申投诉,上传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交。
(四)发送回填订单至监管账户银行
请医疗机构将回填订单按正常支付订单的流程进行后续操作,订单支付时选择《医疗机构线下回填说明》中填写的银行(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点击支付后,系统将弹出银行支付界面,关闭弹出的银行界面,切勿进行实际支付操作。
注:医疗机构无需实际支付款项,但必须操作至选择工行支付或建行支付,跳转银行界面,否则银行无法接收回填订单信息。
(五)银行冲销
广州GPO平台会将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流转至其选择的监管账户银行。银行将在系统中将双方确定的回填订单的支付状态修改为“已支付冲销”。
三、操作咨询
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加入广州药品耗材采购财务结算QQ群(群号:527489452)进行咨询和寻求操作支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