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全区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关于推进全区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7〕36号),加快推进全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扩大医联体建设范围,所有区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初步形成符合城市、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特点,有序推进分级诊疗、上下转诊的医联体服务模式。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以“总额控制、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病种限额(定额)付费”为辅的复合式付费机制,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医联体内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增长率达到10%以上。
到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医联体建设覆盖全部二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多种医联体模式
1.组建医疗集团。二级医院通过托管、医疗集团等多种形式牵头组建医联体,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帮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巩固和完善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与辖区医疗机构组建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积极上联,二级医疗机构年内至少与1处省内、外三级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或加入医疗集团,带动特色专科发展,形成区域牌品优势。探索建立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等,组建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
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的医疗集团,并鼓励区域内其它医疗机构加入,以基层为重点,以健康为中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能力。
2.完善市区医联体。二级医院积极争取与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2018年巩固区人民医院与市中心医院康复医学中心建设。继续巩固市属市管医院、区属区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共建协作关系医疗联合体。由市属市管医院、区属区管医院领建的中心实施一体化管理,其他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医院与社区结对共建关系。各牵头医院要在巩固提升派驻全日制医生、组建联合病房、培育特色专科等基础上,通过委托管理方式探索建立与社区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绩效考核等同质化管理,实现消毒供应及远程影像、检验等资源技术共享,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院参与组建各类医联体。
3.组建医疗共同体。以区级公立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探索实行区镇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医疗共同体,充分发挥区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龙头作用,形成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区镇村三级联动、以区管镇、以镇管村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年内至少建立1处成效显著的医疗共同体,探索推进“六统一”(统一人、财、物,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统一药品耗材企业配送)。
4.建立专科医疗联盟。进一步发挥专科特色与优势,加强专科共建与学术合作,提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医、康复医学、妇幼健康和口腔诊疗服务水平,根据专科发展需要,分别成立临床培训中心、中医培训中心,康复医学、中医、妇幼、口腔等专科医疗联盟,形成补位发展。联合市、区精神卫生、儿科、重症医学、脑卒中、创伤、胸痛中心等其他具有专科技术特色的医院组建特色专科联盟,不断丰富专科联盟,推进专科疾病诊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提升疾病救治能力。
5.构建健康联合体。区级医院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健康联合体,发挥不同级别和类型机构的技术与人员优势,建立紧密合作的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构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益共享、防治共担的健康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减轻疾病负担。
6.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协作网,鼓励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制定远程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2018年,远程影像诊断系统、远程心电诊断系统及远程培训系统覆盖区级公立医院和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促进医联体内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1.人力资源整合共有。统一调配医技等资源,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探索医联体内用人进人、岗位管理、薪酬分配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医联体内人员流动、交流渠道,促进人力资源整合共有,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区域医疗共同体要探索实行“区管镇用”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统筹层次。医联体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2.设备资源整合共用。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的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区域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医疗共同体融合发展,推进区镇村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3.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强规划设计,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医联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医联体内共享区域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6月份完成基层疗机构的LIS、PACS、EMR、村医工作站、慢病管理系统、家庭医生签约系统、远程会诊系统的上线应用工作,完成社会办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入及上线应用;9月底前完成所有医疗机构接入平台,12月底前完成诊疗一卡通系统,实现就医实名制及非急诊全时段预约挂号。
4.专科资源整合共建。医联体内二级医院针对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的管理优势和品牌效应,推动联合体内部各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共享各成员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升医联体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
1.探索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医联体可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通过制订医联体章程或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紧密型医联体设立理事会,通过制订章程,统筹医联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帮扶型、共建型等松散型医联体可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人员身份、工作职责、财政投入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组织制度,促进业务协同。
2.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落实功能定位。区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以常见病、多发病专科诊疗为主,负责接收基层医疗机构向上转诊的患者,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并落实好与三级医院的技术协作和转诊对接业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3.建立规范双向转诊机制。医联体内部上下机构间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双向转诊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本着急慢分治、治疗连续、科学有序、安全便捷的原则,引导患者自觉自愿配合,实行畅通的双向转诊。鼓励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延长医联体服务链条,拓展医联体服务范围,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4.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有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签约服务范围。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其签约家庭医生一次性开具4—8周治疗性药物。其医保慢性病患者,由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中的医保医师一次性开具原则上不超过15日的治疗药物。有条件的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四)建立医联体政策保障机制
1.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级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区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2.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以“总额控制、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病种限额(定额)付费”为辅的符合式付费机制,并加强考核,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积极配合淄博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制度落实,规范执行联合采购议价结果。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要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要,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需求,为基层就诊、转至基层治疗患者提供必要的药品供应保障。
4.建立人员保障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5.开展医联体工作情况考核。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不单纯考核业务量,将二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6.规范医联体备案及命名管理。医联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在签订合作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对人才培养、区域注册、门诊下沉、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利益分配机制等进行约定,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保障落实。医联体合作终止或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报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范医联体命名管理,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可在保留第一名称的同时,按照医联体组建形式分别加挂“医疗集团医院”、“医共体医院”、“医联体医院”、“专科联盟医院”、“远程协作医院”等牌子,不以此名称作为第二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注册。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分级诊疗、优化整合医疗资源的有力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4月底前各单位要制定医联体建设规划,具体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组建形式及时间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12月底前所有区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扩大医联体建设范围。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制定医联体建设规划,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落实药品采购、财政投入等保障政策。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各单位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鼓励创新探索,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跑马圈地”、“虹吸”基层资源、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