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相关药品续约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37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品种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48号)文件要求,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品种首年采购周期于2021年11月29日结束,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以下简称“2021试点扩围”)中选品种第二采购周期将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第三批国家集采和2021试点扩围到期的45个药品按照我省带量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模块挂网的第三批国家集采到期的中选品种和非中选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挂网的2021试点扩围即将到期的中选品种和非中选药品,将于2021年12月31日17:00起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暂停挂网。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