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公示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增基本药物过渡期内拟挂网品种的通知》的安排,现就公示期满后新增基本药物过渡期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挂网品种确标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标的药品范围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以及经申投诉处理确定纳入到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挂网品种(见附件)。
二、确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7月2日至7月4日,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
三、确标所需文件
法人授权书、供货承诺函、2012年以来省级药监部门药品检验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拟挂网药品生产企业一经确标,将现场发放基本药物交易系统账号,中标企业使用该账号进入基本药物交易系统,于2013年7月5日-12日完成各市(州)配送企业的选择、确认工作,对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一并负责,保证供货。自确认之日起至过渡期采购结束不得自行弃标和无不可预见因素不供货,不得自行涨价和变更包装、规格销售。
(二)已确认中标的药品,应在7月31日前,按《湖南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携2012年以来省检报告及药品全检三倍量的中标药品样品,到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业务科(长沙市八一路六十号实验楼一楼,联系人张实,联系电话0731-82275828)进行中标药品备案,取得《湖南省国家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回执》,并交到省招投标交易中心。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至现场确标者视为放弃挂网。
(四)相关单位、部门联系电话:
湖南省招投标交易中心:0731-88150811;
湖南省卫生厅药政处:0731-84822044;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0731-84828515;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办公室:0731-82689420。
附件:过渡期新增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机构挂网品种目录
(http://www.hnyycg.gov.cn/NoticeBoard/ShowInfoModule.aspxId=3)
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