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计生委,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要求,我市已于去年组织实施了2017年度天津市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并计划于近期组织开展2018-2020年度天津市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第二类疫苗的采购和供应,保证第二类疫苗的接种质量,我委组织修订了《天津市第二类疫苗采购方案(2017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