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规定,现将捆绑的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报价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2009年度广西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的企业,在2010年10月15日前递交(按投标资料递交方式)接受2009年度广西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声明(见附件),不需要参加网上报价,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择产品投标及信息确认的工作。
二、不接受2009年度广西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或新报名的企业,需完成选择产品投标、信息确认及网上报价等工作。中标规则见《采购文件》。
附件:关于接受2009年度广西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声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