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制度,保证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依法依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等规定,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遴选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准入条件
(一)资质:依法取得药品和医用耗材《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经营企业。
(二)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药监、纪检部门任何处罚,近五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与我院发生经济纠纷诉讼到司法机关的配送企业。
(三)廉洁经营:药品、耗材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若发现贿赂行为,一票否决。
(四)配送的药品企业供应品种必须执行“两票制”。
(五)同一集团或有股权关联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仅接受一家药品、耗材配送企业报名。报名参加遴选的企业必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遴选的资格,已经选中的取消配送资格。
(六)储备能力:
1、经营品种:经营品种齐全,满足临床患者需求。
2、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备,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藏库和冷链管理运输能力。
3、配送服务:(1)正常配送:保证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2)应急配送:有应急方案,急需、特需等药品,可立即启动预案,并在8小时内送到医院。
4、售后服务:配送公司对配送药品、耗材必须有专人对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负责药品耗材质量、对破损、近效期、滞销的药品耗材等问题要进行调换退货处理。
5、应急机制: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预案。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于2020年8月17日-8月19日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七台河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公告通知。
2、报名:于2020年8月17日-8月19日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递交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密闭装订,用牛皮纸袋装订封口,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一式三份,电子U盘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于2020年8月20日对配送企业进行资格初审。
4、遴选评审:于2020年8月21日组织召开遴选评审。
5、公示:于五个工作日内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七台河市中医医院官网公示评审结果。
三、咨询与监督
以上各遴选程序在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0464-2943020 联系人:路玲玲
监督电话:0464-2953028
七台河市中医医院
2020年8月17日